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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扣款


吳OO 發問於 2018-08-28 | 花蓮 | 其他

Q: 請問,我在第一個月沒領到薪資(公司是說因為資料還沒做好),結果我在第二個月的時候一次領到了兩個月薪資(為第一個月未領的+本月),但是公司那頭卻直接把強制扣款的金額全額扣掉了....

問題如下:
強制扣款一般來說不是扣款薪資3分之1嗎?我每個月基本薪資並不是領兩個月薪水的金額這麼高,只是這次公司薪資有延誤到才變成這個月一次領兩個月份的,明細也應該被分為第一個月薪資跟及第二個月薪資,強制扣款的部分是應該被全額扣掉嗎?還是第一個月薪資部分扣3分之一,第二個月薪資部分也再扣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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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吳先生/小姐您好:

強制執行薪水的部分,實務上習慣是扣三分之一,如您對扣薪的金額有所疑慮,建議您直接向公司的會計請示,因法院發扣押命令予公司接下來就是公司的會計自行計算扣款金額。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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