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父母離異,我的撫養權在爸爸名下,開始工作後幫媽媽保醫療險,後來知道媽媽有欠卡債約200萬且無還款。所以想請問若之後生病保險公司的理賠金匯入媽媽的戶頭會不會被扣押?如果我在理賠金匯入後提領出來有沒有法律問題?還是我應該解除媽媽的醫療保險?麻煩您,謝謝。
A:
您好,您的問題簡要回覆如下:
關於強制執行的標的,除了法律有特別保護不得執行的財產外(例如為維持生活生所必需之物品、勞工退休金等),其餘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均可成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包括:不動產、車輛、股票、存款、薪資等)。至於一般私人自行投保的商業保險理賠金,法律並未規定不得強制執行。
依照您來文所述之情況,倘若您的母親名下財產已經受到強制執行,於獲得保險給付的時候,該筆費用就會成為債務人的財產,而成為被扣押的標的,帳戶在受凍結的情況下應該也無法自由提領。
倘若於將受強制執行時為了隱匿資產偷偷提領,而影響到債權人的債權,則很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56條之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且仍然無法免除原先應返還卡債之義務,提醒您特別留意勿觸法網。如果不是在前述情形,則提領是沒有問題的。
至於解除醫療保險一途,亦不建議,以避免將來若有醫療需求無法獲得理賠之風險。
若真的無法清償相關費用,建議您可以走債務清理一途,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以解決債務問題。
以上簡要回覆,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