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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拒絕交接辦公室鑰匙


劉OO 發問於 2018-05-25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您好,因故資遣一員工,但該員工用請假生病等理由不進公司交接,員工個人辦公室有鎖起來,有私人物品,請問這種情形要如何處理?我要用什麼方法式才可合法找鎖匠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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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因故資遣一員工,但該員工用請假生病等理由不進公司交接,員工個人辦公室有鎖起來,有私人物品,請問這種情形要如何處理?我要用什麼方法式才可合法找鎖匠開門


您好:
首先仍要確認資遣是否合法,若已合法生終止勞動契約之效力,則勞工實無繼續使用雇主營業處所之權利,雇主亦無容忍之義務。然勞工「刻意」遺留個人物品在雇主處所,進而造成雇主無法使用、處分該辦公室空間之權利,恐涉及權利濫用,雇主應依法循訴訟途徑請求回復原狀;或是可先行催告對方於一定期日取回其所遺留之物品,若未於一定期間內取回,則雇主為完整使用、處分該辦公室,而先暫時移置、保管該物品至特定處所,就所生之移置、保管費用再另行向循訴訟途徑向該勞工尋求返還。尚不建議雇主逕行丟棄該物品,以免觸法。

以上意見,惠請參酌。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
李衣婷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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