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已取得法院核發的本票准予強制執行裁定確定證明書
請問:
1. 接著要辦理何種手續向債務人討回債款?多久之內要辦理?
2.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是否有有效期?
3.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是否就是債權證明?如果不是那要如何取得債權證明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應在本票到期日起算三年內,聲請強制執行,若執行無結果,應每三年內聲請換發一次債權憑證。
二、可以本票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先向稅捐機關申請查察債務人財產狀況。
三、本票裁定書與確定證明書就是執行名義,若強制執行而無結果或未足額清償,法院執行處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則以該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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