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跟一家早午餐接洽設計餐廳菜單,沒有簽約,都在通訊軟體上口頭答應,開始工作前只有報價確定的設計費(10000),其他拍攝費用不確定,印刷廠的印刷費只能給個範圍(給出約10000-13000),而案件總額也只有預估價(當初向對方報總價會落在33000-36000之間),對方也答應,此外也有詢問過去拍照的車馬費,對方也有答應會負擔。
後來拍完照後,依約付預約總預算的1/3訂金,共12000,再後來是繳交圖檔,但印刷部分就直接給他們處理,所以案件總金額為25000。問題來了,我2月底給他們圖檔,但中間因為忙碌而忘記要向對方收尾款,在一個多月後突然想起,並且開出拍攝及設計的明細要向他們收款(攝影師開出明細,我統一去請款),但對方看到攝影的明細後不願意負擔他們不知道的細項(攝影細項包含照片單張價格、出機費及器材租借費),他們表示不知道出機費及器材租借所以不願意付,但正是報價當下不確定金額所以才會未向他們表示,而是使用價格的範圍來報價(最後收的費用是在當初預計總額的範圍內),實際金額出來後不願買單,反而以我中間發生拖稿情形來挖苦,好像要讓我覺得我收這個價錢不應該⋯⋯。
最後還有當初說會負擔車馬費,我們帶著出租器材從台北前往南部最南端的縣市拍照,對方表示他們不知情我們租車,以爲我們搭火車,所以不願意負擔租車費用(此時我試問他們我們帶著昂貴的攝影器材,部分還是租借的,若是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的路上發生意外,是他們負責嗎?租車前往正是考量相對安全性及時間控管,且需要一日往返南北,現在卻不願意支付車馬費只因不知道我們使用的是租車)
現在的情況是我已經向他們請尾款,但對方不願意付錢並表示他們要討論看看。但他們已經將我的設計印刷出來且在社群網站公開我所設計的菜單,東西都已經拿去用了,付錢時卻說他們還在討論⋯⋯我整個不知道怎麼辦,想請問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A:
我跟一家早午餐接洽設計餐廳菜單,沒有簽約,都在通訊軟體上口頭答應,開始工作前只有報價確定的設計費(10000),其他拍攝費用不確定,印刷廠的印刷費只能給個範圍(給出約10000-13000),而案件總額也只有預估價(當初向對方報總價會落在33000-36000之間),對方也答應,此外也有詢問過去拍照的車馬費,對方也有答應會負擔。
後來拍完照後,依約付預約總預算的1/3訂金,共12000,再後來是繳交圖檔,但印刷部分就直接給他們處理,所以案件總金額為25000。問題來了,我2月底給他們圖檔,但中間因為忙碌而忘記要向對方收尾款,在一個多月後突然想起,並且開出拍攝及設計的明細要向他們收款(攝影師開出明細,我統一去請款),但對方看到攝影的明細後不願意負擔他們不知道的細項(攝影細項包含照片單張價格、出機費及器材租借費),他們表示不知道出機費及器材租借所以不願意付,但正是報價當下不確定金額所以才會未向他們表示,而是使用價格的範圍來報價(最後收的費用是在當初預計總額的範圍內),實際金額出來後不願買單,反而以我中間發生拖稿情形來挖苦,好像要讓我覺得我收這個價錢不應該⋯⋯。
最後還有當初說會負擔車馬費,我們帶著出租器材從台北前往南部最南端的縣市拍照,對方表示他們不知情我們租車,以爲我們搭火車,所以不願意負擔租車費用(此時我試問他們我們帶著昂貴的攝影器材,部分還是租借的,若是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的路上發生意外,是他們負責嗎?租車前往正是考量相對安全性及時間控管,且需要一日往返南北,現在卻不願意支付車馬費只因不知道我們使用的是租車)
現在的情況是我已經向他們請尾款,但對方不願意付錢並表示他們要討論看看。但他們已經將我的設計印刷出來且在社群網站公開我所設計的菜單,東西都已經拿去用了,付錢時卻說他們還在討論⋯⋯我整個不知道怎麼辦,想請問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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