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在102年六月,買了一間77年蓋好的房子,一直為入住,期間發現牆壁有油漆掉落或壁癌的問題,有作簡單的補土和油漆,去年底親戚搬家有借住幾個月,近期搬走,想說把房子整理一下(因之前修補的陸續還是有問題)租人,拆除的拆開,發現客廳和主臥天花板嚴重剝落和鋼筋鏽蝕,擔心是海砂屋,有請SGS作氯離子檢測,樑的部分檢測值在0.6以下,但客廳天花板的部分為0.9超標,今年六月買滿五年,想問可否針對客廳氯離子超標,跟賣方要求價金反還或求償嗎?麻煩您撥空回覆我,謝謝您
A:
您好,簡單回復您問題如下:
首先可能要請您回想一下,當初在買房時,屋主或是仲介有無告知您氯離子含量過高的問題,因為假設這個問題其實在您買房時就存在,但是當初他們隱瞞不告知,這樣可能就會有故意不告知房屋瑕疵的情形。
不過您在發現有油漆掉落或壁癌的問題是否有跟屋主或是仲介聯繫呢?因為這可能會牽涉到民法第356條第3項「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的問題。
或許,我說或許,您可以主張說這個油漆掉落或是壁癌可能是別的小原因造成的,所以您才沒留意到,但是依民法第365條第1項的規定,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的請求權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所以若您有想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確應該要在今年6月前提起訴訟。
以上小小建議,供您作參考,謝謝!
得合法律事務所
黃書瑜律師敬上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