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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陳OO 發問於 2018-01-26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我想問問如果我想做一個遊戲的娃娃,但是在台灣還未看到,只有外國有看到這個塑膠公仔,但我是要做絨布娃娃,這樣是否有觸犯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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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您所詢問之問題, 提供意見如下:
1.由於著作權並不需註冊取得, 只須符合原創性於創作完成時即有著作權, 因此外國的公仔, 只要有美感表現且有原創性, 仍得在我國主張著作權, 而受到保護
2.將公仔轉作成為絨布娃娃, 應屬於著作權法上所稱的重製行為, 因為外觀表現是相同的, 差異只在於材質, 則此依法仍須得到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否則可能仍有著作權違法之疑慮
3.至於,外國公仔之創作者能否知悉或是否願意就此跨海主張權利, 涉及其利益個人判斷, 無法一概而論, 唯此風險仍應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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