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本人目前是學生,為了貼補家用,目前在從事餐飲外場服務生,於公司打工約一個月,日前在進行工作時,由於經驗不足跟自己疏忽的關係,在進行工作忙碌時,不小心造成了客人的手機損傷,主管認為哪是我個人問題,要求我全額賠償,這樣合理嗎?感謝回覆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此部分可以思考公司是否有提供充足的職前訓練?而該職前訓練是否有助於避免此事件之發生?而綜合以上要件,如果在判斷上公司本身亦有部分責任,那麼此事件不應由您個人完全承擔賠償責任,公司亦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2.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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