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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請問支付命令並未合法送達(無人簽收寄存於派出所),確定證明書, 要如何聲請撤銷確定證明

請問支付命令並未合法送達(無人簽收寄存於派出所),確定證明書, 要如何聲請撤銷確定證明


彭OO 發問於 2018-01-01 | 新竹 | 資訊科技業

Q: 戶籍地並非實際住居所(而且已經於其他城市購買房產居住且工作)、請問96 年6月9日支付命令並未合法送達(無人簽收寄存於派出所),96 年7月22日確定證明書, 要如何聲請撤銷確定證明書?
另外, 對方持96 年6月9日支付命令 &96 年7月22日確定證明書, 於103年4月轉成債權憑證, 請問要如何處理此債權憑證? 您的協助感激不盡

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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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確定證明書之請求,要舉證證明:客觀上有離去原戶籍地址住所地之事證,或主觀上有廢止該地址為住所地之意思。
2.「寄存送達」仍屬合法送達,因此妳提出請求撤銷確定證明書,恐怕會被法院駁回。
3.支付命令於103年轉成債權憑證,就看要妳原始債權是什麼類型?若一般請求權時效15年,則仍屬有效的執行名義。若是適用短期5年時效的請求權,則可以在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時主張時效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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