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前陣子百貨週年慶,我所在的櫃點大量進貨,人潮眾多小偷防不勝防,週年慶前夕因人員不足所以都是一人當班,週年慶結束後例行性盤點,盤損100多件衣服,公司規定以天數計算,所以我賠的錢最多,盤損的100多件衣服公司也不會去追蹤去向,也不會想辦法改進,員工只能賠錢了事,我實在尋求不到協助。
A: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題,簡要回覆如后:
因百貨週年慶盤損,雇主除能證明係員工造成損害外,不得恣意要求員工賠償,縱使員工應負賠償責任,雇主亦不得在未經員工同意下,逕自從薪資中抵扣,否則有違反勞基法之嫌,員工除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檢舉、申訴外,並得請求雇主返還薪資。
依您所述,雇主尚無從證明實際盤損係何人造成之情形下,僅以日數比例要求員工負擔,恐有疑問,如雇主未經您同意前,逕自從您應得薪資中抵扣該盤損金額者,則有違反勞基法之問題。建議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調解,要求雇主返還差額。
環宇法律事務所 林俊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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