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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陳OO 發問於 2017-12-05 | 台北 | 其他

Q: 請問如果我買了一個香港公司正版hot toys的1/6鋼鐵人公仔,自己拍照,用photoshop加入背景後,拿給廠商印製海報想自行收藏,但廠商回覆

僅能就著作權法第65條各款 之規定,判斷是否有合理使用之可能,雖您的利用目的係為個人收藏,寫利用結果對潛在市場的影響甚低,惟您所使用的是該圖片著作之全部,所使用之質量,占全部著作可說是全部,又該圖片具高度之原創性,因此得主張合理使用之可能性較低,仍有侵害重製權之可能。

但是公仔是我買的,難道不能主張權利耗盡原則以及沒有作為商業用途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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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問如果我買了一個香港公司正版hot toys的1/6鋼鐵人公仔,自己拍照,用photoshop加入背景後,拿給廠商印製海報想自行收藏,但廠商回覆

僅能就著作權法第65條各款 之規定,判斷是否有合理使用之可能,雖您的利用目的係為個人收藏,寫利用結果對潛在市場的影響甚低,惟您所使用的是該圖片著作之全部,所使用之質量,占全部著作可說是全部,又該圖片具高度之原創性,因此得主張合理使用之可能性較低,仍有侵害重製權之可能。

但是公仔是我買的,難道不能主張權利耗盡原則以及沒有作為商業用途嗎
謝謝


您好,
基本上「權利耗盡原則」是指您要將這公仔另行轉賣的情況,在這裡並不適用。另外確實您的情況只能以著作權法第65條去判斷是否屬於合理使用。基本上如果只是個人收藏沒有要對外公開,應仍得符合合理使用,只是廠商是否要幫您印製海報這是另外民事的問題,應該跟著作權法沒有太大的關聯(簡單說,就算真的沒有侵害著作權,廠商還是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幫您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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