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第一次,9/11收到通知單7月底賣的,商標法 9/16已經去台北做筆錄。
第二次,今天10/25 又收到通知單 台中的!5/4賣的 商標法。
兩次 不同品牌。時間點 也不一樣。
請問什麼時間點請求併案處理呢。另外若併案的話,和解金也是兩家要各自談,對嗎?
應該在哪個時間點請求併案呢。謝謝
A:
您好
第一次,9/11收到通知單7月底賣的,商標法 9/16已經去台北做筆錄。
第二次,今天10/25 又收到通知單 台中的!5/4賣的 商標法。
兩次 不同品牌。時間點 也不一樣。
請問什麼時間點請求併案處理呢。另外若併案的話,和解金也是兩家要各自談,對嗎?
應該在哪個時間點請求併案呢。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