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問:
1.如果對方申請簡易庭,但我不想出席與對方碰面,可否寫聲明狀至法院然後不出席呢?
2.假設明天開庭,我今天人不舒服,可以在開庭前一天請假嗎?如果可以,請假是否直接致電到法院即可?
A:
您好,
1. 您如果不到場,法院可能依對方的主張做一造辯論判決,也就是就直接結案判決,但是如果您有提供書狀到法院,法官在判決的時候還是要判斷您書狀內的理由是不是有道理。但是在經驗上,不具法律專業背景的一般當事人,很難在書狀中提出有意義的法律上主張,所以還是建議您自己到庭或是委任一個瞭解案件事實的人到庭,對您比較有保障。
2. 可以,但是法官不一定會(每次)准假。
謝謝
律師您好:
想請問:
1.如果對方申請簡易庭,但我不想出席與對方碰面,可否寫聲明狀至法院然後不出席呢?
2.假設明天開庭,我今天人不舒服,可以在開庭前一天請假嗎?如果可以,請假是否直接致電到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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