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里小姐您好:
因為您未說明公司型態為何,有限公司?合夥事業?無限公司?
不同種類的型態規定皆不同
例如無限公司退股的規定在公司法第65條:
「章程未定公司存續期限者,除關於退股另有訂定外,股東得於每會計年度終了退股。但應於六個月前,以書面向公司聲明。
股東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時,不問公司定有存續期限與否,均得隨時退股。」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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