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想提問
我們公司股東目前一直要求負責人還款,款項是工程款,因為我們有一個股東是裝潢設計師,另一位就是幫設計師做工程的股東,那公司才設立不到一年,有盈餘我們也有在慢慢還工程款,但股東都是處於沒有為公司付出的那一方,公司沒錢他們也不願意增資,完全由負責人扛下,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果放公司不管、還一直討債,我們要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呢?
A:
1.如貴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6條第1項規定,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申言之,如過半數股東同意公司辦理增資,但個別股東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增資之義務。
2.或可與旨揭2位股東協議依公司法第156條規定,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抵充之;其抵充之數額需經董事會通過,不受公司法第272條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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