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哥哥姐姐您好,我是小萍,目前16歲。
因為在網路賣彩妝,我不清楚為假貨,進貨來源是大陸,不過他們也說他們是大陸商,所以我才相信他們的,
後來一位小姐購買後,發現是假貨,
他要提告我,我說我不清楚為假貨,
當下已經聯絡廠商,可是他說是平輸,我也不太懂意思,
我有積極的像小姐道歉並退款,他說他不要要提告,我該怎麼辦我不是故意的,我態度一直是很好的,
彩妝是ysl的唇膏跟安奈曬等等,算是知名的牌子,
我有問她要怎麼處理,他說她要提告,我有表明我未滿18歲,
他說,告你可能判很輕,也或許不起訴,不過我就是要告,
因為我賣他的金額不是很大,而且在學校及家庭都表現良好,
我只是想上網賣東西賺點前而已沒有想到會這樣,
請問我被她告會不會要罰很多千,
我賣他大約2000元左右,也已經退款了,
他還是堅持提告,該怎麼辦呢,
我會不會有紀錄,上面問題謝謝熱心人士幫忙回答
A:
江小姐您好:
對方要提告您,可能是構成詐欺取財,即刑法第339條之:「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罪。
若您可有證據主張,您也是不知情或受騙認為您賣出的彩妝為正品,則你可主張您欠缺犯罪故意,進而為無罪答辯。
且由於您年齡未滿18歲,屬於少年犯,將會送交少年法院審理。
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規定:「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下列之保護處分: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最重僅會命您入感化院進行感化教育,然依您的犯罪情狀觀之,多可能以訓誡或生活輔導之方式,至多儘可能受交付保護管束,希望您別過於擔心。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