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問若曾在網拍上購買某公司的食品,因為吃不完到拍賣轉賣剩餘的食品,使用了該公司的食品圖,商品未售出,這樣會侵害對方商品圖的著作權嗎?
對方要求私下和解,否則會告我,但和解內容我覺得不合理,我詢問對方和解能否到公家機關寫和解,對方不願意,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再麻煩律師回覆,謝謝您
A:
莊小姐您好:
依照著作權法第5條規定,該公司的食品圖應屬圖形著作,而您擅自使用該公司之食品圖,確實已侵害到該公司之著作權。因違反著作權屬於刑事責任,若對方態度強硬,建議您還是由專業人士陪同前往協商,以免遭對方獅子大開口。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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