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先生是屬於公家單位裡外包商的約聘人員,直屬於消防署訓練中心,工作內容是要負責裡面的設備機器,因為是國家重要的機關,如果遇到重大災害如地震或颱風,公司會派員機動性的加班(平常是朝九晚六)
在去年2/5日晚上也就是小年夜前一天,台南發生冠維大樓地震,(隔天就是過年年假),無奈發生地震天災,依照先生公司與消防署的契約,需派人手進駐
先生有先行告知主管,無法配合,但是公司也無法派人下來支援代班,並於電話中指示先生說,如果消防署方面有主管查勤在另行回報,公司再派人下來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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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年假過後 消防署人員發現那幾天無人值勤,依照合約向先生的公司求償違約金,目前公司那把全部責任歸咎於我們,並要求我們負責賠償金,
目前收到調解通知,還未判決。所以想請問我們接下來應該如何處理?
我們應該如何做準備?
A:
我先生是屬於公家單位裡外包商的約聘人員,直屬於消防署訓練中心,工作內容是要負責裡面的設備機器,因為是國家重要的機關,如果遇到重大災害如地震或颱風,公司會派員機動性的加班(平常是朝九晚六)
在去年2/5日晚上也就是小年夜前一天,台南發生冠維大樓地震,(隔天就是過年年假),無奈發生地震天災,依照先生公司與消防署的契約,需派人手進駐
先生有先行告知主管,無法配合,但是公司也無法派人下來支援代班,並於電話中指示先生說,如果消防署方面有主管查勤在另行回報,公司再派人下來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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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年假過後 消防署人員發現那幾天無人值勤,依照合約向先生的公司求償違約金,目前公司那把全部責任歸咎於我們,並要求我們負責賠償金,
目前收到調解通知,還未判決。所以想請問我們接下來應該如何處理?
我們應該如何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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