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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計算


呂OO 發問於 2017-05-19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請問 從臨時工身分進公司,之後轉任契約工.再轉任正職員工, 年資該從何時計算呢?
從進公司開始,就一直在同一部門工作,期間都沒有離開過。

公司說計算年資是從正職開始計算,說以前的公司年資計算就是這樣,
是前幾年開始入社的員工 年資才從契約工開始計算,
但這樣的話, 我的年資可能會比前幾年才入社的員工還少,這樣是合法的嗎??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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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呂小姐您好,
按勞動基準法第84-2條,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次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適用本法前已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之年資合併計算。

您以臨時工身分入公司,年資應以此時計算之,不論您職位名稱為何,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您係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故年資應合併計算之。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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