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最近看到有關於商品棄標的法規
想請問是否也適用於賣自己二手衣服上
是在旋轉拍賣APP上販賣自己二手衣物
客人請我保留商品後又不回訊息,之後告知不要了!!
其實多少還是對我們有影響!!
所以想了解關於這部分是否有相關法條規定
謝謝
A:
先生/小姐您好,
按民法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若買賣雙方已就商品標的、價格意思表示合致,買賣契約即成立,如果沒有給付不能的狀況,雙方應互負履行契約之義務。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