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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監察人會有連帶責任嗎?

監察人會有連帶責任嗎?


王OO 發問於 2017-04-13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目前公司老闆另外成立一間公司
要求我要擔任監察人(有簽一式兩份的表單)
最近聽到消息老闆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
如果公司被告
我是否會有連帶處分或賠償?

如果要取消這個職務
需要做那些法律流程?

以上問題請協助回覆

一式兩份 監察人

瀏覽人數:1215
邱天一

律師

A:  您好,公司和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的財產及債務,原則上是各自獨立的,除非因為負責人執行業務時有違法行為,使其他人受損,或者有為公司擔任保證人的情形,才需要和公司負連帶責任。另外,監察人無論任何理由,隨時都可以向公司辭任,不需要經過公司同意,不過為求謹慎,建議可以用寄存證信函的方式,向公司表示即日起辭任監察人,較為妥當,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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