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目前公司老闆另外成立一間公司 要求我要擔任監察人(有簽一式兩份的表單) 最近聽到消息老闆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 如果公司被告 我是否會有連帶處分或賠償? 如果要取消這個職務 需要做那些法律流程? 以上問題請協助回覆
一式兩份 監察人
律師
A: 您好,公司和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的財產及債務,原則上是各自獨立的,除非因為負責人執行業務時有違法行為,使其他人受損,或者有為公司擔任保證人的情形,才需要和公司負連帶責任。另外,監察人無論任何理由,隨時都可以向公司辭任,不需要經過公司同意,不過為求謹慎,建議可以用寄存證信函的方式,向公司表示即日起辭任監察人,較為妥當,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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