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網路上買到假貨 但賣家卻堅持他的是正品而不願意退貨請問該怎麼辦呢(而且皮夾的金額不小 含運費是8030)請各位幫我解答了謝謝!
A:
您好: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若您網購收到貨物尚未超過7日,可不附理由退還貨物。若是已超過7日,且確實是假貨,則您可主張依據民法第359條、第360條規定解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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