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三、傷害告訴流程:
一般而言,告訴人向「警局」提出告訴後,經關係人製作筆錄完成,即會移送(或函送)「檢察署」,由檢方進行偵查,再為起訴或不起訴之判斷。
1.我有先看了一下其他的 , 請問上述流程移送(函送)檢察署需要多久?
2.起訴或不起訴 我有人證和監視器畫面 會起訴嗎?
3.雖說被打右眼紅腫 但我並不需要對方賠錢 因為我認為賠小錢 對有錢人來說不痛不癢 ? 能賠多少 或是處罰
我要怎樣才可以給他教訓讓他們不會亂打人呢?
簡述
有一天晚上我生病去看醫生 , 巧遇我一位同學正好是櫃台護士 , 我看完醫生 她剛好正要下班 我搭她便車送我回家
一到家門口 沒幾分鐘 就有一位我完全不認識的人 騎車過來 一下車說是我同學的老公 就對我揮拳 我當下迅速報警
, 對方打完還恐嚇我別接近他老婆 說要告我妨礙家庭 , 我很莫名其妙 感冒不舒服去看醫生也遭殃 , 警察趕至 叫我去驗傷
後再去警局作筆錄 過年前說會送件 到現在打電話去問一點消息都沒有 像這樣我還要花多少時間去等
A:
一、偵查流程原則上不公開,也會因為證據多寡及案情繁複而異。如有正式提告,約莫一至三個月會於警詢調查完畢移送檢察署。
二、有人證物證與是否起訴未必關連。謹能回覆若有人證、物證明顯看到及拍到行為人傷害犯行,偵查階段若無法和解,則起訴機會較高。但若人證並無法證述到傷害所需之構成要件或監視器角度未能拍到或拍不清楚,亦有不起訴之可能。
三、至於司法認定是否能讓行為人獲得警惕,亦取決於行為人在司法程序中是否能有悔悟之心。此部分建議您先著重在法定程序來維護您的權益為宜。
敬祝您順心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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