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們家有限公司要解散,共有五個股東,但有一個股東已經過世好幾年,他的子女也都拋棄繼承 我現在卡在缺過世這個人的解散同意簽名,請問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
律師
A: 您好,如果公司已經沒有實際經營,或者經營上有重大困難,可以考慮依公司法第11條第1項向法院聲請裁定解散,即無須透過由全體股東同意之方式解散公司,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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