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奶奶是連帶保證人,大姑是債權人,但是姑姑不繳錢,也找不到人,奶奶是連帶保證人,可是以死亡。
2.至於是否有繼承奶奶的財產,聽說是大姑跟小姑帶這臥病在床的奶奶去事務所辦理繼承,結果不知道怎說的反而我爸跟叔叔反而沒繼承到,後面則是小姑分的財產拿出來分給我爸跟叔叔,這樣也算繼承嗎?
3.那回歸1.我爸是否需要負責奶奶連帶保證人的責任?
4.還有大姑寫的收信地址都是我現在居住地是否有被法院查封的可能嗎?
5.此地址的戶長是我爸但是大姑還放在戶口名簿內,將大姑遷出戶口,會比較好嗎?
A:
您好:
1、原則上,爸爸跟叔叔同為奶奶繼承人,所以大姑跟小姑可能有侵害繼承權之問題。
2、現行民法已改採限定責任之繼承,因此您爸爸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就連帶保證人負清償責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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