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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問題


王OO 發問於 2017-01-10 | 台中 | 其他

Q: 爸爸過世.名下財產只有農地農舍父與母各1/2.
弟弟口頭承諾要扶養母親.母親.我和妹妹要辦
拋棄繼承.父親的1/2全部由弟弟1人繼承.因為
擔心弟弟經濟狀況變差.對母親的扶養有照顧
不週的狀況.甚至有棄養的情形發生.
請問該如何預防棄養的情形發生?
請問該如何預防照顧不週的情形發生?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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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針對這個問題,依您所言,您可以不拋棄繼承,並且待繼承完畢後,再與您弟弟簽立贈與契約,並記明附負擔之贈與,即由您弟弟負擔扶養照顧母親之義務。如此,至少可以確保將來發生爭執時,可以證明當時過戶農地已約明是有負擔的。然詳情還是得建議您攜帶資料,就近找當地律師付費諮詢。

如果您滿意上開回答,惠請協助點選對本篇回覆的滿意度為「非常滿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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