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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轉任


湯OO 發問於 2016-12-29 | 新竹 | 其他

Q: 1.正職轉任部分工時人員時是否在形式上須先填離職單再重新聘僱?
2.正職的年資可否合併計算於工時?
謝謝!

瀏覽人數:1807

A:  湯先生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
一、正職轉任部分工時人員時是否須先填離職單。首先,因正職人員轉任為部分工時者,聘僱契約之主體雇主與勞工均未變更,所變更者為勞動條件改為部分工時,若非職務變更,僅為全職改為部分工時,似無先離職再重新聘雇之必要。
二、再者,勞基法第57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是以,依您所述雇主並未變更,正職之年資應合併計算。
謹報告如上,供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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