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的車前天在學校內的停車場倒車時,撞上一台沒有停在停車格的車(他停在車道上),當場我報警處理。但是警察來後,我才知道,原來私人停車場不歸交通法規管,警察沒照相,只做我的筆錄就走了。現在狀況是,我們兩台車都有受損,對方要我賠他,但他卻不肯賠償我,還威脅我若不全額賠償他就要告我。我不懂,現在該如何做?乖乖賠償他然後自己還必須負責修自己的車嗎?
請教您,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A:
江OO,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由於您駕車後退而不慎撞及他車,您確有過失無疑,惟他人將車停放在車道是否違規,端視該停車場規則而定,如該停車場確有相關規定車輛不得停放在車道者,是他人將車停放在車道上,因有過失,亦應擔負「與有過失」責任,就彼此損失,依彼此過失比例,分擔賠償金額;若該停車場未有規定車輛不得停放在車道者,縱他人將車停放在車道上,應無過失,自無庸賠償您的損失,反是您必須全額賠償他車所有損害。
2.就車禍發生處理情形,您必須存證,拍照以證明他車確實停放在車道上、兩車損害情形、搜集該停車場相關規則、兩車損害情形及修理估價單,以作為將來訴訟之依據。
3.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敬請查照。如有任何疑議,歡迎來電討論賜教,謝謝。
順頌商祺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衍鋒律師
02-23279045#31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