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有合約,有報價單,總計5萬5千元,頭期已付27500,最後完成之後一拖再拖,最後同意分期付款,分三個星期給付,第一個星期付5000,第二個星期付4000,剩於18500的部份就一直避不見面,在LINE上面就直接講沒錢再等下個星期,下個星期到了又再說沒錢又下個星期(所有LINE對話記錄都有存證下來),想請問我這邊有什麼做法可以讓對方順利將剩餘的18500繳清呢?
A:
您好:
建議就對方積欠的18500元,整理合約、報價單、LINE對話紀錄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聲請費500元),如對方未於接獲支付命令後20日內聲明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您即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如對方有在20日內聲明異議,法院就會通知開庭,您於取得勝訴判決後,亦可持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