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麻煩律師們為我解答
我是社會新鮮人,第一份工作,一開始公司跟我談好薪資在26k並且說進來就要做滿一年,不過在工作15天時,卻被突然告知資遣,並才說這15日為員工培訓試用期,沒有薪資,只給我車馬費6000元?
一切很突然,每天打卡上班都超過9小時以上,也開始處理case,竟然在資遣當天才告知我為【員工培訓】就是使用期,只有車馬費沒薪資?
這些在進來時完全沒告知試用期,離職也才知道公司並未幫我加保勞健保。
當我回頭要問薪資,公司卻狡辯說有告知我而且有讓我簽署同意書,但我當時簽的是員工資料,並沒簽署這樣不平等內容,請問我能如何處理?
非常需要幫忙,感謝您們回覆
A:
您好,麻煩律師們為我解答
我是社會新鮮人,第一份工作,一開始公司跟我談好薪資在26k並且說進來就要做滿一年,不過在工作15天時,卻被突然告知資遣,並才說這15日為員工培訓試用期,沒有薪資,只給我車馬費6000元?
一切很突然,每天打卡上班都超過9小時以上,也開始處理case,竟然在資遣當天才告知我為【員工培訓】就是使用期,只有車馬費沒薪資?
這些在進來時完全沒告知試用期,離職也才知道公司並未幫我加保勞健保。
當我回頭要問薪資,公司卻狡辯說有告知我而且有讓我簽署同意書,但我當時簽的是員工資料,並沒簽署這樣不平等內容,請問我能如何處理?
非常需要幫忙,感謝您們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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