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內容是這樣的~~我再兩三年前欠了我一個朋友的弟弟六百元~他上個月在路上剛好看到我再某某公司再上跑進來大吵說要找我~說我欠他六百元後來我叫他出去外面等一下把六百還他~~但是後來我去我朋友家要找他弟弟~問他為什麼要跑去我公司亂~界你六百就跟我講就好了~你害我被我店長罵~我說你在亂什麼阿你~他哥哥就說他就精神有問題你別理他~後來我就走了~結果前幾天他哥哥來找我說他去告我恐嚇~說我罵他神經病~白吃然後他哥哥還幫他當證人~但是我說我沒有阿~他也沒有錄音或其他證據~只有口頭上因為那是在他家還有~後來她們上個月25號說有法院的找去問~但是怎麼沒有傳喚我去~還有我這樣被他告恐嚇罪會成立嗎?~之後會傳喚我去嗎?
A: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您應不至於構成恐嚇罪嫌,不過或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嫌,具體情形仍須瞭解案情才能判斷,另若對方提告,您應該是會接到檢察署開庭通知或是警察局通知製作筆錄通知。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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