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目前在某小企業任職
老闆要求我去網路上下載他人照片 上傳到官網分享
老闆認為純屬分享無營利行為就可免責
已告知老闆這樣做會觸法 但老闆堅持
請問若我為了工作 聽從老闆的指示照辦的話 將來對我自身會不會有何法律問題??
謝謝回復 萬分感激
A:
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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