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日前本人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理由是因為積欠中華電信通話費用未繳納
因本人目前沒有工作,而且是單親媽媽
家中目前只有剛滿18歲的兒子在維持家計
實在沒有多餘的錢來償還
但是法院已寄出信件,而且要在10日內提出書狀向法院聲明異議
我不太了解他的意思,也不知道該如何辦理
不曉得可不可以分期繳納呢?
我很有誠意想解決問題但卻心有餘而力不足,不知怎麼辦才好
因此筆費用已3.4年之久,如果一個月還兩千這樣可以嗎?
金額加上利息已滾至八萬多元
希望有懂相關法律的人幫幫忙
教我應該要如何要跟電信業者及法院談涉
麻煩各位幫幫忙、感激不盡!
**請問目前會傳我出庭嗎?
會不會來租屋處查封?
公文是寫要強制執行扣薪,但我現在並沒有工作
我應該找中華電信談或著找法院談才可以避免出庭呢?
憂心的媽媽
A:
一、所稱之執行命令內容不明,難以回答。是否該執行命令是將正本寄給您以前的任職公司扣薪,而只是將副本寄給您?若是,該公司應會提出異議。建議將該執行命令執往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之諮詢律師處諮詢。
二、若果真有積欠電信費,可試著聯繫債權人協調分期付款,若協調條件一致,也可以一同到執行處製作筆錄,撤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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