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一家國際貿易公司任職助理
最近老闆女兒一直說我每天太常講私人電話常常離位影響工作要開除我
我工作都有做好
接電話我也是走出去接(每次時間約5~15分種)
他可以以這理由開除我嗎?
若是被開除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跟資遣費嗎?
A:
您好:
依您所述,所負責之工作均有做好,雖有上班中接聽私人電話情形,但如公司人事規章並無禁止明文,又未影響工作及工作場所秩序者,雇主尚難單以此項理由解僱員工,尤其解僱需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非情節嚴重,不得逕自採取解僱方式處理,否則日後可能被法院認定解僱不合法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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