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賣加說他要控訴我
因為我沒有去拿貨
原本是要去拿的
賣家的態度實在很差
所以我把他列為黑名單
有取消交易
但是他說已經出貨了 不能退 所以拒絕了
這樣我會被告成嗎?
A:
黃先生/小姐您好,
按刑法355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若為一次性網購未取貨,賣家難以證明買家有損害他人之主觀意圖,恐難成立本罪,實務上認為一次性的網購未取僅為民事糾紛。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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