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敝公司於104年6月委託物流從大陸進口機台設備,但因海運進口時倒倉,機台全毀
物流說要等海運公司賠償下來才能賠償給我們
等了將近一年遲遲仍無下文
(敝公司->物流商->海運公司)
請問
我們是否該向物流商提賠償訴訟?
謝謝
A:
您好:
依您公司與物流公司的合約,以及現場機台毀損的情形,如果有確切證據可認定物流公司應負損害賠償的責任,就可以直接對物流公司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畢竟海運公司與物流公司間可能有諸多責任有待釐清,先等海運公司賠償恐怕曠日廢時。
因您並未詳述案情(如合約中損害賠償之約定、損害金額、地點、過程等相關事項),因此就損害賠償訴訟如仍有疑問,歡迎再行提出討論。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