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關於聘僱內容有提到一點是 乙方不得為僱用契約關係終止而向甲方要求任何補償費用。 這是不是等於放棄了要求資遣費的權益了?
律師
環宇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倘雇主資遣勞工,依法應給付資遣費,事先簽約預先拋棄,恐屬無效,勞工仍得請求之。以上謹供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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