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教申請支付命令20日 有含假日嗎?
如果20天 對方提出異議 會有通知嗎?
如果超過20天 對方沒提出異議 也會有通知嗎?
如果20天沒提出異議 是否直接到法院申請假扣押呢?
感謝您 打擾了
A:
您好:
20日之異議期間包含假日在內,然如最後一天期滿日為星期六日,可順延至星期一。
若債務人未異議,通常書記官會自行寄發裁定確定證明書,如債務人提出異議,則會收到開庭通知書。
如支付命令確定後,可持確定證明至國稅局查債務人財產,再視要執行債務人何項財產。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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