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派遣公司員工,薪水由要派公司計算
上個月以前薪資結構是本薪18208+伙食津貼1800
目前薪資結構是本薪17608+伙食津貼2400
我知道伙食津貼如果是[經常性給予]是屬於工資,但問題來了
我看到勞保局有一條
[惟事業單位如係免費提供勞工伙(膳)食,或由勞工自費負擔,事業單位酌予補助,
且對於未用膳勞工不另發津貼或不予補助者,應視為事業單位之福利措施,不屬工資範疇]
要派公司有團購便當措施,不論派遣、要派公司員工皆可訂便當,
且便當店是公司決定,一個月換一家便當店
不管訂多少錢便當,公司固定補助40元,沒訂購便當的沒有40元補助
這樣我的伙食津貼算不算工資?
A:
我是派遣公司員工,薪水由要派公司計算
上個月以前薪資結構是本薪18208+伙食津貼1800
目前薪資結構是本薪17608+伙食津貼2400
我知道伙食津貼如果是[經常性給予]是屬於工資,但問題來了
我看到勞保局有一條
[惟事業單位如係免費提供勞工伙(膳)食,或由勞工自費負擔,事業單位酌予補助,
且對於未用膳勞工不另發津貼或不予補助者,應視為事業單位之福利措施,不屬工資範疇]
要派公司有團購便當措施,不論派遣、要派公司員工皆可訂便當,
且便當店是公司決定,一個月換一家便當店
不管訂多少錢便當,公司固定補助40元,沒訂購便當的沒有40元補助
這樣我的伙食津貼算不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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