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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


王OO 發問於 2016-01-22 | 桃園 |

Q: 我大約在2個月前跟ㄧ家店家購買一些飾品,當初老闆娘承諾會幫忙我將商品銷售出去結果都沒有,我後來跟她說貨ㄧ樣也沒有賣出去我說要退貨,對方說已過7天鑑賞期無法退,對方只給我出貨明細表也沒有給我發票,請問我可以要求對方退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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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物品若有瑕疵,收到6個月內可主張減少價金或退貨。若無瑕疵,除非當事人間有准予退貨之特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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