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跟男友分手後他傳賴要對朋友不利說要他斷手斷腳的讓我很害怕!我拍他真的對他這樣所以還有連絡沒有在一起!但是只要他不高興就說要對他這樣!也會到我公司門口或家附近讓我感到很恐懼請問我該怎麼辦!要如何做!因為他讓我生活活著恐懼中
律師
A:
您好:
如果雙方曾有同居關係,可以考慮是否要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便禁止他幫進行類似的精神暴力或是騷擾等行為。
但若雙方不曾有同居關係,就無法歸類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護的「家庭成員」,也就無法引用家庭暴力防治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此時,應該儘量保全對方騷擾或恐嚇的證據,以便於向警方報案時,可以有一個明確的證據,作為督促警方積極偵辦之理由。
不過,在此同時,也必須注意,除了向法院聲請保護人、或向警方報案,甚至是向檢察署直接提出告訴,都應該記得執法單位只能依法行事,無法保護對方在法院、檢察署或警局以外,不會因為失去理智,直接作出傷害您,甚至是家人朋友的行為。所以,建議在採取上開法律途徑同時,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儘量不要讓自己曝露於單獨行動、容易被對方加害的危險中。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謝謝。
林達傑律師
參考法條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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