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長官您好
本公司面臨經營權變動,惟前任董事長持有之公司銀行印鑑小章不願交付公司,致公司無法向往來銀行變更帳戶印鑑,故目前公司帳戶支出均需使用前任董事長之印鑑,且前董事長仍自行使用公司帳戶內之金額,似無道理,試問應如何辦理?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應先以 貴司名義,請求對方交出小章並協同辦理更換程序,並禁止對方繼續使用帳戶金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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