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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業主要求我們支付未載明於合約中的服務費,我們可以拒付嗎?


林OO 發問於 2015-11-30 | 台北 |

Q: 加盟業主要求我們支付未載明於合約中的服務費,說這是權利金,但我們在未加盟前有口頭詢問還有沒有其他費用,業主說沒有,而且合約也沒這筆費用,所以我們拒付這筆費用,但業主揚言停止供貨給我們,這樣我們有違反合約嗎?若是對方停止供貨給我們,我們可以對他採取法律行動嗎?並要求歸還加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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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加盟業主要求我們支付未載明於合約中的服務費,說這是權利金,但我們在未加盟前有口頭詢問還有沒有其他費用,業主說沒有,而且合約也沒這筆費用,所以我們拒付這筆費用,但業主揚言停止供貨給我們,這樣我們有違反合約嗎?若是對方停止供貨給我們,我們可以對他採取法律行動嗎?並要求歸還加盟金嗎?


您好:

給付義務若不是基於法律規定,則需當事人有合意,否則單方宣稱的款項,我方並無義務給付。

反而,對方如無故不供貨給我方,建議您檢視契約中有無對方違約處罰之約定。若有,您可依據契約約定,以及民法債務不履行的規定求償。若您已不願意再與對方合作,可以催告對方於一定期限內給付,若對方仍未給付,您可解除契約(民法第254條),並得請求回復原狀如返還已為之加盟金(同法第259條)。

催告及解除等行為,建議都以存證信函的方式為之,如此日後在訴訟上作為證物較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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