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以公司名義向法院提出一個支付命令申請,其中"自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因為查詢資料不夠詳盡,所以在申請支付命令時,寫了百分之六之年利率,但因為此件民事訴訟非關票據,法院來函詢問利息6%之依據及釋明文件……請問該如何回覆之,謝謝您!
律師
A:
您好:
依照您的敘述,只要坦白回覆法院,將百分之六利率更正為正確利率依據即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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