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若父親被強制法扣(欠銀行錢),但子女非為擔保人(母親是擔保人),請問:(1)無辜的子女有連帶賠償責任嗎?無辜子女的權利會有什麼影響嗎?(2)母親也是無辜的擔保人(母親不知情做為擔保人),如何才可以免責?
律師
A:
您好:
依照您的敘述,子女若沒有「簽名作保」,則無問題,但母親有簽名,則有償還責任,如強制執行時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否認該契約,但舉證上不容易,要法官採信您(母親方面)的說詞多少有些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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