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試用期內的新人不試用,是否須進行資遣的通報????

試用期內的新人不試用,是否須進行資遣的通報????


余OO 發問於 2015-09-23 | 台中 | 傳統製造業

Q: 員工A 9/1報到,9/15直屬主管認為他不適用,故當天下午告知他,員工A也於9/15完成離職交接事宜,並要求本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表"。請問:

1.員工A的離職,公司須通報勞工局嗎?
2.若無發非自願離職證明表,未滿3個月(試用階段)的新人,是否可不用通報呢?

瀏覽人數:2372

A: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意見如下:

一.依勞動部86年9月3日台86勞資2字第035588號函釋:「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1、12、16及17條相關規定辦理。」故雇主仍應依規定辦理資遣通報。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