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太太最近有在拍賣網站裡賣雨傘,有一款傘有去截取其它拍賣業者網站裡的一小張圖,載圖後有修改並自行加上文字說明,這張圖用在我太太該款雨傘網拍裡眾多照片的其中一張,前天該網拍業者發mail通知我太太說,因為我太太私自截取他網站裡的圖片,要求我太太道歉,我太太看到通知後隨即回信道歉並將該款雨傘下架,因為我太太剛學網拍不久,該款雨傘並未有銷售成績;昨天該業者又來信要求我太太三日內要回電道歉,不然就要採取法律行動提刑事及民事求償; 請問,如果對方真的採取法律行動,我太太在刑事及民事上是否都會有罪,我們該如何處理/準備那此資料???
麻煩撥空協助建議,謝謝。
Best Regards
陳先生(0922-871088)
A: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提供意見如下
一. 因其他拍賣業者所使用的圖片, 會受著作權法(美術著作, 攝影著作)保護, 未經他人同意, 自不得有重製之情形, 若受有侵害之情形, 自可提出著作權之刑事告訴, 條文參考如下: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
二. 但因違反上開著作權法仍屬告訴乃論, 對方必須提告法院才會受理, 如果對方有意與您和解, 建議還是透過調解的方式將所涉民刑事部分一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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