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資方於9/1面試一名助理人員,雙方議定面試者於9/2再到公司了解詳細工作內容確認是否有意願報到就職,面試者於9/2 早上8點到下午15:00在公司聽取資方介紹完工作內容並及雙方閒聊後,勞方詢問面試者是否有確定意願就職時,面試者說要再考慮看看,勞方在看面試者對於工作了解後仍無法明確回覆就職意願之下,則另通知其他有意願就職人選報到,當晚,面試者後來告知資方有意願報到時,資方也碗轉回覆已另通知別人了,但面試者竟要求資方給予9/2來仿面談的薪資,資方告知但你沒報到,我們不知薪資何來?此時面試者竟推說以認為9/2來公司是做職前教
育訓練,要求資方應給薪,請問資方該如何處理呢?
A:
您好
資方於9/1面試一名助理人員,雙方議定面試者於9/2再到公司了解詳細工作內容確認是否有意願報到就職,面試者於9/2 早上8點到下午15:00在公司聽取資方介紹完工作內容並及雙方閒聊後,勞方詢問面試者是否有確定意願就職時,面試者說要再考慮看看,勞方在看面試者對於工作了解後仍無法明確回覆就職意願之下,則另通知其他有意願就職人選報到,當晚,面試者後來告知資方有意願報到時,資方也碗轉回覆已另通知別人了,但面試者竟要求資方給予9/2來仿面談的薪資,資方告知但你沒報到,我們不知薪資何來?此時面試者竟推說以認為9/2來公司是做職前教
育訓練,要求資方應給薪,請問資方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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