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日前欲購買一檯冰箱作為家中使用,而於網路上搜尋到一個款式的冰箱容量覺得符合使用之需求。
爾後經過查詢決定向一間餐具行購買,故而直接以電話通知訂購一檯冰箱,於8/28日送達後,使用後發現運作方式並非所想,故而立即停止使用,于隔日致電詢問店家此產品是否運作方式正常否?店家表示商品並無瑕疵為正常運作,而本人向店家表示此商品可能不適用,請求回收。但商家拒絕退貨。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能夠適用消保法第19條的退貨規定?
A:
您好:
因在實體店面購物是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除非有品質瑕疵!而您所提運作方式並非所想,且店家表示物品無瑕疵,所以您無法因您覺得商品不適用就請求店家回收。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