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近日我在網路上預購下訂了一組燈飾,由於目前台灣無現貨,需從國外調貨回來,
網站上也說明"若庫存顯示無現貨,需向國外原廠調貨,期貨時間約 2 - 3 個月 左右空運到台灣"
但由於我反悔想退訂不買了,對方業者卻不同意我退費,說他們已在消費條款說明,
且說我下訂即同意消費條款,故無法同意我退費。
我的疑問是,此燈組並非是依我要求所訂製的客製化商品,而是由國外調貨回來,
且我也尚未收到商品,故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業者不同意退費是合理的嗎?
業者消費條款:
如有 下述情況,恕無法辦理退貨,但仍享有「因新品瑕疵,到貨 7 日內無條件換貨」的售後服務:
預購商品 ( 因規格款式特殊或接到訂單後才生產 )
A:
您好;
我國最高法院曾有網路購買「客製化商品」不適用猶豫期間規定。
另依照;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其立法目的係著眼於消費者通常無法透過郵購買賣之型錄獲得足夠之商品資料或充分考慮期間,訪問買賣之消費者也常係在無法充分考量之倉促情形下為交易決定,因此立法者在事後賦予消費者相當之時間詳加考慮,以避免消費者之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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